作者:馬心怡(原創(chuàng)作品,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背景:為給女朋友買生日禮物,男青年王某買來電警棍到按摩店搶劫,但電警棍沒起作用,王某隨后被制服。4月30日,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奎文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判處王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萬元。(濰坊小伙為給女友買生日禮物 竟持電警棍搶劫)
責任編輯: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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