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加強聯防聯控預防學生溺水 每個水域都要有人管

2016-07-02 11:11:00    作者:   來源:濰坊晚報  我要評論

關鍵詞: 通知 溺水事故 聯控 我市 溺水死亡
[提要]中小學生暑假即將到來,為預防發(fā)生學生溺水事故,保護廣大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近日,市政府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加強聯防聯控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中小學生暑假即將到來,為預防發(fā)生學生溺水事故,保護廣大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近日,市政府辦公室下發(fā)關于《加強聯防聯控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其中規(guī)定,我市各鎮(zhèn)(街道)和村(社區(qū))要對當地浴場、游泳(場)館、河灣、水溝、水塘、湖泊、礦坑(含采砂、采土等形成的大坑)等各類水域進行全面摸排,準確掌握本地水域基本情況,逐一落實管理主體和責任人。要配備安全巡視員或義務監(jiān)督管理員,建立健全巡查登記制度,督促有關部門、社區(qū)、村居加強轄區(qū)危險區(qū)域的巡查;要落實承包人或管理人員包靠責任制,在事故多發(fā)地設置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

  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學生防溺水教育,開展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活動,建立學生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做好假期期間與學生家長的聯系和溝通,及時了解學生情況,確保學生假期期間安全。

  各級水利部門要按照權屬關系,責成相關管理單位或責任人在所屬水域設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標牌,并安裝隔離防護設施。各管理單位要落實安全監(jiān)督員制度,簽訂安全監(jiān)管責任書,建立危險水域隱患排查和整改臺賬,組織專職安全巡查隊伍搞好巡查,特別是對特殊水域要進行不間斷巡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住建部門要加強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關業(yè)主設立警示標志和防護設施并及時回填。

  安監(jiān)部門要加強非煤礦山企業(yè)安全監(jiān)管,督促企業(yè)落實尾礦庫、礦坑防溺水措施。

  另外,《通知》還明確了落實防控措施。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通過村居(單位)自查、部門聯合檢查等形式對轄區(qū)內池塘、水庫、河流等水域進行排查。

  加強日常巡查。在事故多發(fā)水域配備巡查員,加強對巡查人員的培訓和監(jiān)督,切實做到人員到位、巡查到位、監(jiān)督到位。要加強重點時期、重點時段的巡查檢查力度。

  《通知》還對責任追究作出要求。建立學生溺水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導致發(fā)生學生溺水死亡事故,以及遲報、瞞報、漏報學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對嚴重失職、瀆職造成發(fā)生學生溺水死亡事故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對發(fā)生責任事故的學校,取消當年評先樹優(yōu)資格,對校長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紀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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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沈廣安
責任編輯:王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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