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私家車用打車軟件攬客 最高將面臨3萬元罰款
2016-01-08 17:01:00 來源:大眾網 我要評論
[提要]濰坊市明確“專車服務”屬于非法經營行為,但仍有私家車主應招加入打車軟件從事非法運營活動。根據市民舉報,1月4日、5日,市運管處在城區(qū)查獲使用此軟件攬客的私家車3輛,按照相關規(guī)定,根據情節(jié)給予車主罰款。
大眾網1月8日訊(記者 單姍)濰坊市明確“專車服務”屬于非法經營行為,但仍有私家車主應招加入打車軟件從事非法運營活動。根據市民舉報,1月4日、5日,市運管處在城區(qū)查獲使用此軟件攬客的私家車3輛,按照相關規(guī)定,根據情節(jié)給予車主罰款。
1月4日上午,根據市民舉報,市運管處市場檢查科執(zhí)法人員來到了市區(qū)風箏博物院前,查獲一輛白色私家車,駕駛員為一名男子,車上還做著兩名乘客。經查,該車沒有營運手續(xù),駕駛員沒有從業(yè)資格證,屬于“黑出租”,而駕駛員使用的是最近剛在我市推廣的一種打車軟件,使用人數(shù)并不多。執(zhí)法人員當場將車輛暫扣,要求其到市運管處接受處理。
根據市運管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1月4日、5日兩天已經查處了3輛此類車輛,均是私家車使用該打車軟件從事出租客運,且車主都是年輕人。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69條規(guī)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出租汽車客運或者汽車租賃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這位負責人提醒,私家車主開“黑出租”的行為,構成非法營運將面臨處罰,市民乘坐這類車沒有發(fā)票,如果丟失物品難以找回,甚至會發(fā)生人身傷害事件,市民出行一定要乘坐正規(guī)出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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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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