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壽光女子為丈夫討薪爬上塔吊“堅守”4天

2015-07-08 09:49:00    作者:趙磊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我要評論

關鍵詞: 女子 討薪 爬塔吊 王某 丈夫
[提要]女子為幫丈夫討薪,爬上了工地塔吊,并在上面一待就是四天。6月22日上午,壽光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一污水池建設工地內,有一女子爬到塔吊上,F場民警一邊耐心勸導王某,一邊聯系廠方與其協商,在經過4天的現場調解后,王某終于做出讓步,這才下了塔吊。

  女子為幫丈夫討薪,爬上了工地塔吊,并在上面一待就是四天。警方接到報警后將其勸下。5日,記者獲悉,因女子行為屬于擾亂社會正常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

  6月22日上午,壽光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一污水池建設工地內,有一女子爬到塔吊上。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到達現場時,該女子已經站在塔吊上,并不時來回走動,情況十分危險。據悉,爬塔吊的女子王某,其丈夫承包了污水池基建工程,然后又把工程分包給其他小施工隊,由于和小施工隊之間因工程款項問題產生糾紛一直未解決,工期有所耽誤,廠方決定更換王某的施工隊。因為對廠方的做法不滿,王某于是爬上塔吊,并揚言要跳下去。

  現場民警一邊耐心勸導王某,一邊聯系廠方與其協商,在經過4天的現場調解后,王某終于做出讓步,這才下了塔吊。

  “爬塔吊討薪是違法行為,懂得保護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這才是維權的首要條件!”辦案民警說,因勞資糾紛而采用爬塔吊或封門堵路等極端行為都屬于擾亂社會正常秩序,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警方表示,在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的同時,對于煽動鬧事、暴力對抗、違法討薪的涉事人員,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在此,警方呼吁廣大群眾,遇到勞資糾紛時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堅決不能采取極端方式以免觸犯法律,對自己人身安全及他人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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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沈廣安
責任編輯: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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