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一男子出獄后專吃"窩邊草" 盜竊老板錢財被抓獲

2015-03-11 09:14:00    作者:單姍 朱檢   來源:大眾網(wǎng)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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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46歲的李某是諸城賈悅?cè)耍?994年因強奸、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4年因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0年因強奸、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其坐牢期間父母雙雙含恨離開了這個世界,家中老房子也在風雨中倒塌。2013年底李某出獄后沒有了棲身之地。就是這樣,李某還沒有悔改,春節(jié)前再次因盜竊被抓。

  大眾網(wǎng)3月11日訊(記者 單姍 通訊員 朱儉)46歲的李某是諸城賈悅?cè)耍?994年因強奸、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4年因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0年因強奸、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在其坐牢期間父母雙雙含恨離開了這個世界,家中老房子也在風雨中倒塌。2013年底李某出獄后沒有了棲身之地。就是這樣,李某還沒有悔改,春節(jié)前再次因盜竊被抓。

  按說近二十年的監(jiān)獄生活李某應當學會如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但接下來的事情讓人真是大跌眼鏡。李某出獄后找到村里的負責人,村里的負責人給他找了臨時的住處,還給他推薦了一些幫人養(yǎng)殖、看門之類的工作,但是李某對這些工作根本看不上眼,并且李某留戀城市里的花花世界。2014年初,李某獨自來到濰坊市奎文區(qū)某廣告公司找到一份工作,開始的時候,李某幫著老板干這干那,老板對他還算認可,但是時間長了李某好吃好玩的本性便暴露了出來,不時的從柜臺上拿點小錢,被老板發(fā)現(xiàn)后李某被趕了出來。

  2014年底的時候,李某回到他的臨時住所,有人給他介紹了一份養(yǎng)殖工作,李某跟著養(yǎng)殖場的老板到了養(yǎng)殖場后,養(yǎng)殖場老板給他安排了住處,但是李某在這里僅干了三天活,就嫌這里的工作太累,并且休息不好,晚上狗吵得睡不著。第四天晚上,李某喝了不少的白酒,想起女主人白天的時候拿了一些錢回來,老板晚上也不在這里休息,李某就來到女主人的臥室說要辭職不干了。女主人就跟李某說:“今天天晚了,你走了也沒地方去,明天把帳跟你結(jié)一下再走。”但是李某在那里賴著不走,沒有辦法女主人領著自己的小孩去了養(yǎng)殖場南邊自己父親那兒,離開時女主人特意把放錢的抽屜上了鎖。

  李某自己呆了一會,從地上找到一把煤球夾子把抽屜上的鎖別開了,把抽屜里的兩萬六千多元現(xiàn)金席卷一空后越墻逃走。手里有了錢后,李某就開始了大肆揮霍,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便把偷來的錢揮霍一空,沒了錢的李某想起以前在濰坊奎文打工的廣告公司,這天李某坐上車來到廣告公司附近轉(zhuǎn)悠了半天,找到了一個公司里沒有人的機會,李某熟門熟路的摸了進去,偷走了公司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些外幣。

  2015年春節(jié)前公安機關將涉嫌盜竊罪的李某抓獲歸案,歸案后李某對涉嫌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經(jīng)筆者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幾次犯罪都是對自己熟人或者是雇主下手,他掌握了一個特點就是這些人對自己的防范心理不強,從而比較輕易得手,因此在這里提醒雇用他人時要多加防范。(想看最勁爆、最有意思的濰坊新聞,請關注微信公眾號:weifangd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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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沈廣安
責任編輯: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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