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泄憤在他人車上噴字 濰坊男子被判罰金7000元

2015-01-09 13:28:00    作者:馬俊驥   來源:大眾網(wǎng)  我要評論

關(guān)鍵詞: 趙某 侯某 罰金 噴花 酒后
[提要]因為一點小矛盾,山東濰坊的趙某酒后沖動把生意伙伴的私家車用噴漆噴花,并劃破車四輪輪胎。去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山東濰坊的趙某與自己的老鄉(xiāng)在燒烤店喝酒聊天,趙某一直訴說著自己在做生意時被侯某欺負、排擠。

  因為一點小矛盾,山東濰坊的趙某酒后沖動把生意伙伴的私家車用噴漆噴花,并劃破車四輪輪胎。近日,濰坊寒亭區(qū)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趙某罰金7000元。

  去年夏天的一個晚上,山東濰坊的趙某與自己的老鄉(xiāng)在燒烤店喝酒聊天,趙某一直訴說著自己在做生意時被侯某欺負、排擠。隨著喝的酒越來越多,趙某的情緒也越來越激動,越說越生氣。正巧這時,侯某開著自己的小轎車從店門口經(jīng)過,酒勁上頭的趙某看到這一情景更加氣憤,他想到自己車上有前段日子補漆用的自動噴漆,就想借此給侯某一點“教訓”,用噴漆在侯某車上噴上“做事別太過分,小心有報應”這幾個字讓周圍鄰居笑話笑話他,自己也好出出氣。

  到了半夜,趙某拿著噴漆來到侯某所在的小區(qū),找到侯某的車后,圍著侯某的車噴了一圈漆,并在上面噴上了“好狠的”幾個字。仍然覺得不解氣的趙某又用隨身攜帶的折疊水果刀往侯某車的四個輪胎上各扎了一道口子,隨后離開了現(xiàn)場。侯某第二天一早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車變成了這樣,立刻報了警,清醒后的趙某也十分后悔自己的所作所為,主動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并獲得了侯某的原諒。

  濰坊寒亭區(qū)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趙某為泄私憤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已構(gòu)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依法懲處,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判處趙某罰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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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編輯:沈廣安
責任編輯: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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