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小伙因瑣事糾紛偽造輕傷誣陷他人難逃法網(wǎng)
2014-06-09 10:06:00 來源:齊魯網(wǎng) 我要評論
[提要][提要]因瑣事糾紛,竟上演“苦肉計”,伙同他人用注射針頭將自己右耳耳膜扎破,造成外傷性鼓膜穿孔,誣陷他人所為,濰坊市寒亭區(qū)范某等4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處。最終,范某、葛某因誣告陷害罪、趙某、葛某因幫助偽造證據(jù)罪,均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害人不成最終害了自己。
因瑣事糾紛,竟上演“苦肉計”,伙同他人用注射針頭將自己右耳耳膜扎破,造成外傷性鼓膜穿孔,誣陷他人所為,濰坊市寒亭區(qū)范某等4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瑣事糾紛 氣憤不過自扎耳膜
2012年9月的一天,范某因瑣事與李某發(fā)生爭執(zhí),李某用手指點了范某額頭一下,氣憤不過的范某遂想制造虛假傷情誣告李某。第二天,范某找來其表哥葛某幫忙,看他能不能找人造成自己耳膜穿孔的傷情,并給了他5000元現(xiàn)金。葛某遂找到村醫(yī)務室的趙某,趙某又找來在某醫(yī)院工作的高某,籌劃由高某用注射針頭將范某的右耳耳膜扎破。幾天后,范某在葛某和趙某的陪同下,來到高某所在醫(yī)院,由高某用注射針頭將范某的右耳耳膜扎破。事后,葛某送給趙某2000元現(xiàn)金,趙某送給高某200元。
鑒定輕傷 上訪投訴誣陷他人
耳膜被扎破后,范某在葛某的陪同下,先后到市耳鼻喉醫(yī)院、市醫(yī)學院附屬醫(yī)院、市人民醫(yī)院檢查,檢查結果均為右耳鼓膜穿孔。9月底,范某在葛某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控告李某,并將檢查報告交到法醫(yī)門診要求鑒定傷情。
10月初,經(jīng)法醫(yī)鑒定,范某右耳外傷性鼓膜穿孔構成輕傷,公安機關隨即對李某涉嫌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為給辦案人員施加壓力,范某多次在葛某陪同下,到市公安局、省公安廳上訪投訴,反映李某將其打成輕傷,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2013年4月,李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取保候審,范某利用自己的傷情,捏造子虛烏有的事實,達到了誣告陷害李某的目的。
法網(wǎng)難逃 害人不成終害自己
2013年5月,考慮到事情的嚴重性,葛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次日,被告人趙某也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其犯罪事實。公安機關隨即扣押了作案用注射針頭和贓款。
經(jīng)濰坊市寒亭區(qū)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范某、葛某捏造事實向公安機關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其行為不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亦干擾了司法機關的正;顒樱楣(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誣告陷害罪。被告人趙某、高某故意造成范某耳膜穿孔,幫助偽造證據(jù),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偽造證據(jù)罪。被告人葛某、趙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范某、高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
最終,范某、葛某因誣告陷害罪、趙某、葛某因幫助偽造證據(jù)罪,均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害人不成最終害了自己。
責任編輯: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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